本報訊(記者 王瓊)近日,江蘇省常州市印發(fā)《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老年教育的實施意見》,就豐富老年教育舉辦主體、擴大老年教育資源,推動老年教育市場化運營等方面提出10條扶持政策舉措,激發(f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教育活力。
《意見》明確,進一步暢通老年教育準入渠道,優(yōu)化老年教育機構準入標準,對審批流程推行一站式受理和窗口服務。同時,鼓勵多元主體合作辦學,支持社會組織、企業(yè)、公民個人以資金、實物等多種形式參與辦學,試點混合所有制老年教育機構,鼓勵營利性老年教育機構建立股權激勵機制,激發(fā)辦學活力。
在場地使用方面,常州將盤活閑置辦公用房、商場、幼兒園等公有資源用于老年教育,明確要提高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公共設施場所的利用率,在保持正常運轉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嵌入式舉辦老年教育。
在教育資源使用方面,《意見》提出,公辦老年大學、職業(yè)院校應向符合條件的民辦機構開放課程資源。支持社會力量與高校、職業(yè)院校等合作開發(fā)老年教育課程,將數字化課程納入市級終身學習平臺。推進師資培訓與共享,將社會力量舉辦的老年教育機構教師納入全市老年教育師資庫。鼓勵公辦與民辦機構在管理、課程、科研等方面深度合作。
《中國教育報》2025年08月19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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