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11日電(記者 吳振東)上海市教委11日公布《2020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jù),不得以面試、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根據(jù)實施意見,上海公辦小學、公辦初中招生政策基本穩(wěn)定。按照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實施均衡分班。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各區(qū)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為確保公平公正,家長在市級平臺統(tǒng)一報名,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tǒng)一軟件,全程錄像,向市、區(qū)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jiān)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民辦學校要在招生簡章中公開“三個承諾”,包括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diào)查,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
實施意見明確,今年上海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采取“分類計劃、分類報名、分類搖號、分類錄取”。有意愿就讀民辦學校的,需要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tǒng)”上填報志愿。
此外,為讓上海市民更深入了解“家門口的好學?!?,實施意見要求,所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和有意愿的民辦學校自3月21日起舉行網(wǎng)上“校園開放日”,開放時間不少于7天。“校園開放日”不與招生錄取掛鉤,學校不得組織報名或變相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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