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民法治教育的重要一環(huán),青少年法治素養(yǎng)的高低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和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標尺,直接關系到法治中國建設進程與國家長治久安?!吨腥A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簡稱《法治宣傳教育法》)的頒布施行,在我國法治建設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該法首次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對法治宣傳教育的地位、目標、原則等作出全面系統(tǒng)的規(guī)定。這標志著青少年法治教育告別了主要依靠政策文件推動的“前法制化”時代,邁入“法制化”新階段。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現(xiàn)實圖景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取得的顯著成就
改革開放40多年來,青少年法治教育實現(xiàn)了從無到有、從零散到系統(tǒng)、從工具性到價值性、從知識灌輸?shù)剿仞B(yǎng)培育的歷史性跨越。
第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理念實現(xiàn)了從“法制”到“法治”的轉變。法治教育理念從“法制”到“法治”的轉變,意味著以“法治信仰培育”取代“法制工具主義”[1]:從“守法教育”到“權利與義務統(tǒng)一的教育”,再到“法治素養(yǎng)教育”;從“刑法為主”到“憲法為核心”,再到“覆蓋生活全領域的法律體系”;從偏向于法律制度本身和靜態(tài)的法律文本學習到動態(tài)的“法律至上”、權力制約及權利保障等理念的掌握,實現(xiàn)了從傳授法律條文(是什么)到培養(yǎng)法治精神(為什么)和法治思維方式(怎么做)的根本性轉變。
第二,青少年法治教育政策體系趨于完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16字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開啟了嶄新征程。此后,隨著《關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決議》《關于向全體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五年規(guī)劃》等政策文件的出臺,一項規(guī)模宏大的全民普法工程拉開了帷幕。從“一五”到“八五”的普法,黨中央先后審議通過了《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等,建立健全了全民普法的主干性、基礎性制度。“三五”普法明確了青少年作為普法重點對象,青少年法制教育被列入教學大綱。隨著《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頒布,法制教育中開始出現(xiàn)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內容。1995年至2007年,有關部門先后頒布了《關于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意見》《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進一步明確了法治教育是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依法治國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課程體系初步形成。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印發(f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對各學段的法治教育目標、內容、實施要求作出詳盡規(guī)定,為青少年法治建設課程提供了依據(jù),法治教育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置了與道德與法治課程相銜接的法治知識模塊,確保了法治教育在學校教育中的基本地位。
第四,法治教育專兼職隊伍逐漸形成,實踐形式多元化。全國范圍內普遍推行法治副校長制度,數(shù)萬名來自政法一線的法官、檢察官、公安民警、司法工作人員等受聘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為學校帶來了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和鮮活的實踐案例。各地積極探索法治教育的新形式,組織模擬法庭、法治情景劇、法治夏令營等活動,豐富法治教育的形式,有效增強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與感染力。
第五,法治社會氛圍逐步形成。我國法治社會的氛圍逐步形成,一是法律制度與治理體系持續(xù)完善。立法質量不斷提升;立法過程更加公開透明;執(zhí)法與司法更加規(guī)范公正。二是權力運行與社會監(jiān)督更加規(guī)范透明。政務公開步入常態(tài)化;公眾從“被動服從”轉向“主動參與”;媒體和網(wǎng)民對公共事件的監(jiān)督更加注重法律依據(jù)和法理分析。三是法治文化與法律服務日益深入人心。社會逐步從“人情社會”向“規(guī)則社會”轉型;法律服務日益普及,法治服務更加常態(tài)化。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生態(tài)。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深層困境與挑戰(zhàn)
盡管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就顯著,但深層次的結構性矛盾制約著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的進一步提升。
第一,法治教育保障機制“軟性化”與“模糊化”?!斗ㄖ涡麄鹘逃ā烦雠_之前,法治宣傳教育指導性文件多以“綱要”“大綱”等形式出現(xiàn),政策倡導多于剛性約束,導致法治宣傳教育出現(xiàn)“軟性化”與“模糊化”的情形,主要體現(xiàn)為:法治教育未能成為一門獨立的、貫穿基礎教育全程的核心課程;法治教育師資隊伍嚴重短缺,在教師編制中沒有獨立的法治教師硬性要求;法治教育評價機制不科學,教育效果難以衡量;資源投入與保障不足,國家層面對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專項經(jīng)費投入有限;部門職責不清,導致出現(xiàn)重復建設或監(jiān)管空白。
第二,法治教育內容“知識化”與“工具化”傾向并存。一方面,青少年法治教育多側重于法律條文解讀和概念學習,導致將法治教育簡化為“法制教育”,忽視了其背后蘊含的核心價值引領。另一方面,教育內容有“工具化”傾向,過于強調法律的懲戒功能和義務規(guī)范,而對法律作為權利保障和行為準則的引導功能強調不足,導致部分青少年對法律產(chǎn)生疏離感甚至畏懼感。
第三,法治教育形式“表面化”與“灌輸化”痼疾難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實踐活動日益增多,但不少活動仍是“走過場”。法治教育形式“表面化”主要體現(xiàn)為:組織開展的模擬法庭、知識競賽等活動,學生只是“念臺詞”,未能真正沉浸其中進行思考;活動內容與學生真實的學習生活脫節(jié),無法解決他們在現(xiàn)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法治教育形式“灌輸化”主要體現(xiàn)為:教師是“法律知識的宣讀者”,學生成為“被動的接收容器”。法治教育課堂缺乏互動、討論和質疑,忽視了法治素養(yǎng)是需要通過親身實踐和主動思考才能養(yǎng)成的。
第四,法治教育資源“碎片化”與“不均衡”問題突出。由于缺乏統(tǒng)籌設計,法治教育資源開發(fā)呈現(xiàn)出零散化、生硬化、形式化等現(xiàn)象。法治教育校內外資源利用協(xié)同性不足,缺乏頂層設計和資源整合。學校、家庭、社會三大場域的法治教育力量尚未形成有效合力。學校法治教育處于主導地位,家庭教育中法治內容普遍缺位,社會教育資源的供給與學校需求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和銜接不暢。城鄉(xiāng)之間、區(qū)域之間、學校之間在師資水平、經(jīng)費投入、實踐機會等方面存在明顯差距,影響了教育公平。
第五,法治教育評價機制不完善。當前評價機制不完善的主要表現(xiàn)為:一是評價內容重知識、輕素養(yǎng),目前的評價多以書面考試為主,考查學生對法律條文、概念的記憶和理解,而不關心學生是否真正形成了尊重法律、信仰法律、運用法律的意識和能力。二是評價方式單一化、形式化,評價主要依賴期末或階段性的考試,缺乏過程性、多元化的評價手段。三是評價主體單向化、缺聯(lián)動,評價主體通常是學校的德育教師或法治課教師,評價是單向的。四是評價結果輕反饋、弱應用,評價結果往往只是一個分數(shù)或等級,與學生的綜合評價(如升學、評優(yōu))關聯(lián)度不高。
《法治宣傳教育法》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要求
《法治宣傳教育法》作為我國首部專門針對法治宣傳教育的法律,其頒布實施標志著法治宣傳教育從一項長期的政策性工作全面邁入了規(guī)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階段。該法對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明確法定地位,實現(xiàn)從“軟任務”到“硬責任”的轉變。青少年被列為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這標志著以國家立法的形式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提升全民法治素養(yǎng)中的基礎性、戰(zhàn)略性地位。此后,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不再是“軟任務”,而是各相關主體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和“硬責任”。任何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該職責的行為都可能構成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極大地強化了制度的剛性約束力。
第二,厘清主體責任,構建協(xié)同共治的“責任鏈條”?!斗ㄖ涡麄鹘逃ā废到y(tǒng)規(guī)定了政府、學校、家庭、社會等各方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職責: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并將所需經(jīng)費列入本級預算;強調學校應當將法治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配齊配強法治課教師、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法治教育,樹立尊法守法意識,這是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了家庭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不可替代的基礎性角色;規(guī)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組織等應當為法治宣傳教育提供支持和便利。這種清晰的責任劃分,有助于形成權責明確、齊抓共管的協(xié)同治理格局。
第三,規(guī)范教育內容與形式,引導教育模式深度變革?!斗ㄖ涡麄鹘逃ā凡粌H明確了“宣傳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的基本內容,更強調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教育內容必須超越單純的法條記憶,轉向對法治精神、法治價值的深刻理解和認同。同時,該法鼓勵“采取多種形式”,特別是“充分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常態(tài)化、制度化。這為各地各校探索體驗式、實踐性、信息化的法治教育模式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創(chuàng)新空間,必將有力推動教學方式從單向灌輸向雙向互動、從理論說教向實踐感悟的深刻轉變。
第四,強化保障與監(jiān)督,奠定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堅實基礎?!氨U吓c監(jiān)督”要求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考核評價機制,并對在法治宣傳教育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通過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有效的激勵問責,激發(fā)各方履職盡責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確保法治教育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長期、穩(wěn)定、高質量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未來展望
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要以大教育體系為支撐,不斷深化創(chuàng)新[2]。以《法治宣傳教育法》的實施為契機,未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路徑必須進行一場系統(tǒng)性的重構與升級。
第一,完善頂層設計,推動實施細則落地。各地應盡快研究制定本地區(qū)的《法治宣傳教育法實施辦法》或青少年法治教育專項行動計劃,將法律的原則性規(guī)定轉化為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流程、標準和指南。教育部門應會同司法行政部門研究制定科學的青少年法治素養(yǎng)測評指標體系,并將法治教育實施情況納入對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年度考核、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
第二,深化教學改革,創(chuàng)新教育形式。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深化教學改革,需要從理念、內容、方法等方面實現(xiàn)六個轉向:從“知識傳遞”轉向“素養(yǎng)培育”;從“被動接受”轉向“主動探究”;從“孤立課程”轉向“生活融入”;從“法條世界”轉向“生活世界”;從“單向灌輸”轉向“多元互動”;從“教室課堂”轉向“社會課堂”。這要求通過案例分析、價值辨析等方式,引導學生理解法律背后的原理、精神和價值。深度開發(fā)與利用模擬法庭、法治辯論、法治情景劇、法律診所等實踐教學形式,并推動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律師事務所等建立穩(wěn)定的實踐教學基地。強化人工智能賦能法治教育,鼓勵開發(fā)優(yōu)質法治教育線上課程、VR/AR法治體驗項目、法治教育類App等,利用人工智能技術進行個性化學習和智能評估。
第三,構建協(xié)同格局,凝聚育人合力。構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協(xié)同格局,旨在從“獨角戲”向“協(xié)奏曲”、從“單打獨斗”向“系統(tǒng)集成”轉變。學校層面,要發(fā)揮主陣地作用,實現(xiàn)“課程化”與“常態(tài)化”,將法治教育全面融入德育課程、學科教學和校本課程。此外,深化“法治副校長”制度,讓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定期走進校園。家庭層面,家長要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通過處理家庭事務、討論社會熱點等方式,向孩子傳遞規(guī)則意識、契約精神和責任觀念。社會層面,一是政府履行主導責任,建立區(qū)域性青少年法治教育資源中心或實踐基地,統(tǒng)籌調配資源;將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教育督導和文明創(chuàng)建評估體系。二是社區(qū)、共青團、婦聯(lián)等組織可開展主題夏令營、法治知識競賽、法律援助志愿服務等活動,拓展法治教育的第二課堂。三是新聞媒體應承擔公益普法責任,制作播放優(yōu)質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節(jié)目。
第四,健全評價體系,引領素養(yǎng)提升。構建科學完善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評價機制,必須推動評價機制從“知識本位”向“素養(yǎng)本位”轉變。首先,確立以“核心素養(yǎng)”為導向的評價內容。從法治觀念、法治思維、法治信仰、用法能力等方面采用多元化的評價方式。其次,構建多主體參與的評價體系。教師評價側重于課堂表現(xiàn)和知識掌握。學生自評與互評要引導學生反思自身行為,相互監(jiān)督學習。家長評價,要了解孩子在家庭和社會生活中的法治行為表現(xiàn)。社會機構評價,要對學生在社會實踐、法治志愿服務等活動中的表現(xiàn)給予評價。再次,強化評價結果的反饋與應用。將法治素養(yǎng)評價結果正式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并作為評優(yōu)評先的重要參考。最后,對法治教育教師進行評價理論和技能的專項培訓,提升其評價能力。此外,在國家標準框架下,要鼓勵各地各校結合實際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評價模式。
第五,培育法治文化,營造濃厚氛圍。培育法治文化是從“知道”到“認同”的內化工程,法治文化的核心是崇尚法律、敬畏規(guī)則、追求公正的價值理念和行為方式。培育青少年法治文化,關鍵在于實現(xiàn)從“抽象條文”向“身邊故事”的轉變,讓法治“可感”;從“外在約束”向“內在需求”的轉變,讓法治“有用”;從“被動接受”向“主動傳承”的轉變,讓法治“有根”。培育文化和營造氛圍是兩位一體、相輔相成的戰(zhàn)略舉措。在理念上,教師要從“教育者”轉變?yōu)椤拔幕癄I造者”和“生態(tài)構建者”。在行動上,學校要從“搞活動”轉變?yōu)椤坝幕薄摹肮苷n堂”轉變?yōu)椤皠?chuàng)環(huán)境”。通過持續(xù)的文化培育和氛圍營造,讓法治成為一種思維習慣、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校園風尚,從而引導廣大青少年自覺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3]。
《法治宣傳教育法》的實施,為困擾青少年法治教育多年的諸多瓶頸問題提供了法制化的解決方案,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時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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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何穎.“法治觀念”培育的實踐緣起及教學改進[J]. 江蘇教育研究,2022,(31):47-51.
(石連海 作者系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副研究員)
《人民教育》2025年第21期,原標題為《法治教育法制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現(xiàn)實圖景與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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