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龍超凡)福建省教育廳等八部門近日下發(fā)《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明確,2019年、2020年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前至高中階段殘疾學生財政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分別提高到普通初中的9倍、10倍,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參照該標準執(zhí)行。
福建提出,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十五年免費教育,對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前至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實施“四免兩補”政策,即免學雜費、教科書費、作業(yè)本費、住宿費,補助生活費、交通費,省級財政安排特殊教育學校(班)寄宿生生活補助費每生每年3000元,寄午的學生按寄宿生補助標準的一半給予補助。對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實施免學雜費、免教科書費、免作業(yè)本費、免住宿費、發(fā)放助學金和營養(yǎng)改善計劃;對普通高中階段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免學雜費、免住宿費,發(fā)放國家助學金;對在普通幼兒園隨園就讀的殘疾幼兒免保教費,發(fā)放政府助學金。
福建要求,各縣(市、區(qū))要根據實際對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生進行周末返家交通費補助,實現“拎包入學”,保證殘疾兒童少年保證不因交通問題而輟學。要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特殊教育學校(班)應按不低于普通學校20%的比例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對普通學校承擔隨班就讀教學和管理任務的教師,在績效工資分配上給予傾斜。
《中國教育報》2018年12月0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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